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8-02-13 点击次数: 次
内容简介:根据《植物检疫条例》和《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》(林造发〔2013〕17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国2018年撤销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如下:
根据《植物检疫条例》和《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》(林造发〔2013〕17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国2018年撤销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如下:
浙江省:宁波市镇海区。
安徽省:合肥市巢湖市,马鞍山市含山县,池州市东至县。
福建省:福州市仓山区,厦门市思明区。
广东省:广州市天河区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:贵港市平南县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林业局
2018年2月2号